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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浅论志愿服务在生育关怀行动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6-06-14 16:51:44 来源:湖南省计生协 编辑:yzjishengxh 更多调查研究

    志愿服务是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服务的活动,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等特点。在生育关怀行动中,志愿服务有着其他关怀形式所无法替代的独特作用,值得大力倡导。

  一、有助于生育关怀行动社会化。生育关怀行动自2006年发起以来,已成纵深推进、不断深入之势,但与社会化的要求相去甚远。究其根本,是由于前期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行政的强力推动,而社会对于生育关怀行动的认同感、参与度仍然非常有限。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志愿性和组织性,把最初的为数不多的生育关怀行动志愿者组织引导起来,持之以恒,则能逐步将分散的、独立的理性和热情融入到规范化、制度化的生育关怀行动中,通过潜移默化和示范带动,更广泛地调动并激发社会大众关注、关心、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共识,不断扩大生育关怀行动的群众基础,使之成为多数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在实践中促进生育关怀行动的社会化。

  二、有助于生育关怀行动效能化。志愿服务的无偿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生育关怀行动经费不足的缺憾,并实现生育关怀行动“花小钱、办大事”。志愿服务具有现金保障的可替代性,即它本身具有现金价值,能够创造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既不需要政府较多的投入,又能够满足社会群体对服务的需求。一方面,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是免费的,最多是后勤补偿,例如服装费、路费、餐饮费等,与志愿服务所带来的效益相比,可以忽略不计。另一方面,志愿活动能获得一些赞助,其资金既不属于政府财政预算,又能使志愿活动得以顺利开展,赞助者也通过志愿活动得到了宣传自身、扩大影响的机会。而且,志愿服务没有机构臃肿带来的内耗问题,可以使活动低成本、高效率运作。

  三、有助于生育关怀行动品牌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以“党政所急、群众所需、协会所能”为原则的生育关怀行动与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的志愿服务,在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目标上有着天然契合之妙,将二者有机融合,必能起到相得益彰、事半功倍的效果。志愿服务所具有的志愿性和公益性,能够确保做到寓生育关怀行动于办实事、解忧愁、献爱心之中,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每时每地开始,按所需所急服务,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个性化、人性化服务,从而减少群体摩擦,缓解社会矛盾,分担政府压力,扩大活动影响,增强生育关怀行动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有效促进生育关怀行动“方法上突破、特色上鲜明、受益面扩大、品牌效应突出”工作要求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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