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作风建设 > 正文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6-15 15:00:06 来源:永州市计生协会 编辑:yzjishengxh 更多作风建设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根据《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2016]21号)、《中共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卫党发〔2016〕6号),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从严治党和中央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及关于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查找查处存在的问题,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树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良好的新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

  1、负责农村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

  2、负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领域的单位和个人。

  3、负责卫生计生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4、负责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新农合医疗保险方面,重点整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个人串通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问题;在办理新农合医疗保险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收受贿赂、拖欠群众资金等问题;挪用新农合基金、社会抚养费吃喝玩乐、滥发乱补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

  2、卫生计生公共服务领域方面,重点整治:

  ⑴医疗卫生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重患者负担的问题;

  ⑵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红包礼金的问题;

  ⑶妇幼保健机构在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中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

  ⑷截留或挪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经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依法行政方面,重点整治:

  ⑴打击非法行医中的收受贿赂问题;

  ⑵查处“两非”行为中的收受贿赂问题;

  ⑶征收使用社会扶养费中的坐收坐支等问题。

  4、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整治:

  ⑴在办理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⑵在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⑶在办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等方面索拿卡要的问题。

  5、其他问题,重点整治:

  ⑴病残儿医学鉴定中的行贿受贿问题;

  ⑵办理再生育证时的违规牟利问题;

  ⑶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组织购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服务中虚报多要等问题;

  ⑷乡村和个人虚报冒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等问题;

  ⑸部门和个人在核定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时弄虚作假骗取经费等问题。

  三、组织分工

  成立永州市卫生计生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省卫计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本行业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周长光任组长,委主任欧阳德群任执行组长,其他委领导任成员以及委办公室、政工与宣传科、规划信息科、财务科、政策法制科、疾控科、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科、妇幼科、综合监督处、药政与科教科、基层指导科、家庭发展科、驻委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中医科负责人以及市计划生育协会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委纪检监察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督促检查等工作,驻委纪检监察室主任张晴任办公室主任。

  各责任科室的任务分工如下:

  驻委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向市专项整治办报告日常工作,做好与市纪委的联络和协调工作,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促专项整治工作进度,督查有关重大问题,查办有关重大案件等。

  财务科:重点整治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资金安排、分配和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严禁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办公室:参与有关组织协调、重要材料撰写工作。

  政工与宣传科:参与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委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绩效评价内容,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规划信息科:查处建设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违规挪用各级财政资金等问题。

  政策法制科:牵头协调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梳理审批流程中的风险点,规范健全行政审批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疾控科: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经费的分配,严禁部门和个人在核定对象时弄虚作假骗取经费。

  医政医管科:规范医疗单位依法执业行为,严禁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的红包礼金;严禁在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注册和执业证书核发等行政审批方面索拿卡要。

  基层卫生科: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重点防范单位和个人串通套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违纪行为,清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经费截留或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妇幼科:加强妇幼保健服务项目资金管理,严禁在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中搭车收费或变相收费等问题,严禁在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和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时行贿受贿。

  综合监督科: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重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查处“两非”中收受贿赂和社会扶养费征收坐收坐支等问题,严禁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等行政审批方面索拿卡要。

  药政与科技科: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经费管理,重点整治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组织购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服务中虚报多要等问题。

  基层指导科:查处办理再生育证的牟利行为,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计划生育考核内容。

  家庭发展科: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管理,重点整治乡村和个人虚报冒领等问题。

  机关党委: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内容,落实委党组有关主体责任工作。

  中医科:规范中医药医疗单位依法执业行为,严禁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加重患者负担;严禁医护人员在开展医疗服务中收受患者的红包礼金。

  市计划生育协会:加强计划生育协会涉及民生的项目资金管理,严禁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或贪污项目资金。

  各责任科室要明确1名同志为联络员,承担专项整治工作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报送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4月)

  1、成立机构。成立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委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8426447,邮箱:yzwsjjc@163.com。

  2、制定方案。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报我委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利用局域网、电子屏幕、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廉政教育和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5月—8月)

  按照“纪检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开展对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民生资金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按照省、市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责任单位、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清理排查。同时协助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好上呈下达工作,并抓好有关工作的调查核实和整改。

  2、问题核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各责任单位、相关科室按要求对工作自查、问题核查等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于8月20日前上报我委专项整治办。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按照市专项整治办确定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根据市专项整治办的要求,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科室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系统性、普遍性间题和漏洞。各相关责任单位、科室要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抓好督促检查,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反弹。

  2、全面总结。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卫计委,各责任单位、相关科室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0前报送我委专项整治办,综合后向市整治办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任的职责。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对重要案件,及时报告上级纪委。

  (四)注重整治实效。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者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责任单位,或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