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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卫生计生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6-15 15:06:53 来源:永州市计生协会 编辑:yzjishengxh 更多作风建设

  永州市卫生计生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卫生计生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四届纪委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市卫生计生委作风建设成果,以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营造卫生计生部门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资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死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

  7、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2、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违规操办嫁娶、丧事以外其他喜庆事宜,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

  2、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3、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

  4、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

  5、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在酒店、宾馆、茶楼等公众场所进行赌博或参与“带彩”赌博活动。

  2、通过买码、赌球、地下六合彩及利用网络参与赌博。

  3、党员领导干部与上下级、企业老板或管理服务对象打牌赌博,特别是利用打牌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4、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5、变相开设赌场或为赌博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

  6、干扰阻找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

  7、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特别是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

  8、包庇吸毒人员,或者为涉毒吸毒者提供场所、便利。

  9、参与毒品销售或制作。

  三、责任分工

  成立永州市卫生计生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卫生计生系统中存在的“四风”、陋习问题,对系统内的“四风”、陋习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并予以公开曝光。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周长光担任,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唐永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承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对市卫生计生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监察室主任张晴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委办公室、政工宣传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委相关责任科室的任务分工如下: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向市专项整治办报告日常工作,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牵头负责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办公室:牵头负责违规公款吃喝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政工宣传科:会同委纪检监察室负责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财务科:牵头负责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机关党委: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负责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4月)

  出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5-6月)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

  (三)督导检查(7-11月)

  委“专项整治办”分别在7月、9月、11月组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对不认真开展自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和案例进行通报曝光。12月5日前,委“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市专项整治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委机关和委直属各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支部)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委直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有成效。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委直属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单位内网、外网或院内宣传栏等平台,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委专项整治办建立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委直属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由委专项整治办汇总报送市专项整治办。委专项整治办实行每月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给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市专项整治办。

  (三)强化执纪问责。委纪检组监察室、委直属单位纪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支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苗头性问题绝不放过,及早教育提醒,制止纠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强化问责;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以儆效尤,强化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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